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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3日这天,加了班没补休太原上班族至少能领149元

编辑:以眼还眼网时间:2024-09-20 23:44:03浏览量: 6

本报8月19日讯(记者 王斌 实习生 高宇慧)今日,月日国家人社部明确,天加太原在今年9月3日放假期间,班没补休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安排劳动者工作的上班少,应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并安排补休。族至对不能安排补休的领元,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月日200%支付工资报酬。

日前,天加太原国务院下发了《关于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日调休放假的班没补休通知》,明确2015年9月3日全国放假1天。上班少值得注意的族至是此次胜利日假期实际为9月3日至5日共3天时间,9月4日(周五)为调休、领元9月5日(周六)是月日正常双休日,9月6日(周日)补上9月4日的天加太原班。

省劳动保障维权中心提醒,班没补休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应不低于新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。今年,太原市六城区等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450元提高到1620元。如果这个地区的劳动者9月3日加班,且不给补休的话,加班费最低为1620÷21.75(月法定计薪天数)×2=149元(其他地区可参照此计算)。如果劳动者被拖欠加班费,可通过三种途径维权:一是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,或拨打人力资源社会保险咨询电话12333进行投诉;二是因支付加班工资引发争议的,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,请求裁决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及补偿等;三是就近到维权中心设立的“劳动保障维权服务站”进行法律咨询和寻求帮助,同时关注“劳动维权”微信公众号sxldwq 和拨打0351—3034598获取维权帮助,维权服务站志愿律师将提供免费法律咨询。

另外,劳动者也要提高法律意识,在外出打工或维权过程中,要注意收集劳动合同、考勤表、加班工作记录、工资条等相关有利证据。

     

责任编辑:付基恒

原文链接:http://gdfll.cn/news/607d099389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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